江超 、陈倩银涉嫌集资诈骗案被害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
广东省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已对江超、陈倩银涉嫌集资诈骗案被害人发布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 ,案件已移送审查起诉,被害人可通过公告了解权利并联系检察院询问 。案件基本情况案件进展:犯罪嫌疑人江超、陈倩银涉嫌集资诈骗罪一案,已由侦查机关移送广东省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。


江超的人物经历
〖壹〗 、年至1987年在大冶县第一中学学习。1987年至1991年在苏州大学机电学院工业自动化专业学习 ,获工学学士学位 。1991年至1996年在黄石市工业技工学校任教。1997年至今在湖北师范学院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任教。2000年至2006年在华中科技大学光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学习(硕博连读),2006年获得工学博士学位 。
〖贰〗、江超,侗族男性 ,1965年1月出生于新晃县,1984年12月开始工作生涯,1995年4月成为中国共产党党员 ,拥有大学本科学历。1984年12月至1996年3月,江超在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担任干部职位。1996年3月至1996年9月,江超晋升为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。
〖叁〗、江超的教育与工作经历丰富。1984年至1987年,他在大冶县第一中学学习。1987年至1991年 ,他在苏州大学机电学院工业自动化专业深造,获得了工学学士学位。1991年至1996年,他在黄石市工业技工学校任教 。1997年至今 ,他在湖北师范学院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担任教师。
江超湖南省沅陵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
007年12月至2012年10月,江超在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担任党组书记 、检察长。2012年10月至2012年11月,江超担任沅陵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、副检察长 ,同时代理检察长 。自2012年11月至今,江超一直担任沅陵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职务。